年均增长率达15%!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指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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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在2021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青岛论坛开幕式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发布了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指数。
近年来,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间贸易往来日渐密切,对上合组织成员国的进出口总值由2001年的171.4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2448.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15%。
统计显示,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往来基本处于顺差状态,各成员国中俄罗斯和印度占我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总值的比重近8成;随着双边贸易质量的不断提升,我国与各成员国贸易商品结构逐渐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
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对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进出口4572.4亿元,同比增长19.2%。其中,出口2848.3亿元,增长29.3%;进口1724.1亿元,增长5.6%。
从贸易市场看,我国对俄罗斯和印度进出口值分别为1901.2亿元和1799.6亿元,分别增长7.5%和33%,合计占同期对上合国家进出口总值的80.9%。对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分别进出口364.2亿元、361.1亿元和104.5亿元,分别增长29.7%、24.5%和24.3%。对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进出口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35.4%和16.1%。
从贸易结构看,对上合国家进出口商品的结构特点,反映了我国与上合国家经济的互补性。我国对上合国家出口以机电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合计占出口总值的75.4%;自上合国家进口以原油、农产品、铁矿砂、铜和天然气为主,合计占进口总值的61.6%。
通过对上合组织国家贸易发展情况进行量化评价,直观展示当前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水平和未来发展前景。此次发布的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指数,是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发展状况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将为各级政府制定对上合组织国家贸易发展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也将为我国企业对上合组织国家企业之间的贸易提供市场方案和产品对策。
上合贸易指数,是在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的授权和指导下编制的,包含贸易发展指数、贸易景气指数两个子指数,主要包括我国对上合组织、对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的进出口贸易额情况,以及进出口商品的主要特点,从中也可以看出大部分的指标增幅很高,反映了与上合组织国家经贸合作在规模和质量上不断提升,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上合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向志强说,上合示范区是与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该指数的发布,对示范区的帮助很大,能够有效指导示范区准确了解合把握与上合组织国家贸易发展现状,更有针对性开展与上合组织国家的经贸合作、人文交流,进一步拓展贸易增长空间。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白晓 王世翔 陈辉 巩姗 通讯员 刘伟 李琳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