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停车难” 淄博高新区首批19处1407个车位免费错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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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徐丹青 通讯员 王盛利 宋良 李潇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与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联合发出免费向社会错时开放停车场的倡议,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银行、沿街商铺等单位踊跃响应号召,积极开展免费向社会错时开放停车场的倡议活动,着力解决市民迫切关心的停车难、交通拥堵等城市管理问题。淄博高新区确定首批对外开放19处1407个停车位,将为市民带来更多便利实惠,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了解,淄博高新区本次正式开始实行免费错时开放的停车场是指具备停车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文明单位(不含政法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和幼儿园、涉密单位等),自即日起向为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开放,开放时段为夜间与节假日。

  工作日夜间停车时间为18:30至次日7:00,社会车辆须在次日7:00前驶离停车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00前驶离停车场。逢重大活动期间,因安保等原因需暂停开放停车场的,单位应提前公告提醒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明确恢复服务时间。

  同时规定,内部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为保障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不承担停放车辆被盗、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照开放区域、时段停放,对第一次未按规定停车且拒不整改的,有关单位将登记车辆信息;对两次(含两次)以上不按规定停车且拒不整改的,有关单位有权拒绝该车辆后续停车,并纳入联网黑名单,必要时由相关部门强制拖移。车辆停放后,车主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车。车辆须停放在车位线内、统一朝向。车辆进出停车场,须谨慎驾驶,如发生交通事故,须按照交通法规,及时到场解决。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

  

  序号

  单位(院、楼)

  地址

  停车位数量

  备注

  1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柳泉路109号

  100

  2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

  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天鸿路

  36号

  40

  3

  中埠镇党群服务中心

  铁山路铁冶村北

  15

  4

  财税楼

  柳泉路306号

  10

  5

  四宝山街道办事处

  鲁泰大道

  105号甲1

  30

  6

  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柳泉路368号

  30

  7

  双赢社区

  名士豪庭东南角9-7商铺前

  8

  8

  华侨城社区

  西五路华侨城小学南邻

  13

  9

  亚运村社区

  四宝山街道北营北路

  13

  10

  火炬社区(院)

  万杰路87-1号

  21

  11

  宝山管理中心宝山片区(南侧、西侧)

  鲁泰大道127号

  50

  12

  宝山管理中心卫固片区

  原卫固镇政府院内

  50

  13

  淄博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中心

  淄博市桓台县古侯路

  100

  14

  淄博开发区支行

  汇金大厦西裙楼

  5

  15

  农发行淄博市分行

  万杰路113号办公楼南侧

  4

  16

  傅山大厦

  中润大道113号

  50

  17

  汇金大厦(南侧)

  鲁泰大道1019号

  50

  开放时间18:00-次日6:00

  18

  新玛特购物广场(B1、B2、地上停车场)

  中润大道与世纪路交叉路口

  718

  开放时间7:00-21:30

  19

  淄博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柳泉路111号

  100

  开放时间

  工作日17:30-21:30,节假日不提供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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