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人民警察为人民 救助基金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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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照交警山海天大队积极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近日及时救助了一名事故当事人。

2021年03月18日06时40分许,卜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青岛路东侧辅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处右转进入太公岛一路后由南向北横过机动车道时,与沿太公岛一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刘某驾驶鲁L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卜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山海天大队接警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护送卜某某至医院。

因卜某伤势严重,家庭困难,交警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大队得知这一情况后本着为人民服务、群众事无小事的原则,第一时间与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服务站对接,确认该起事故符合社会救助基金条件,交警山海天大队为卜某某依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伤者垫付了抢救费用。对此,卜某对交警山海天大队表示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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