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新奖章!今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奖励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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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8日,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全国31个省(区、市)总工会、10个全国产业工会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等42个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层层选拔、优中选优进行推荐。

  经过基层单位公示、初审、省级公示、复审、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全国公示等程序,目前评审工作已经完成。今年,全国总工会将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97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197个、全国工人先锋号1297个。这次推荐评选工作具有以下4个特点。

  一是适度扩大表彰规模,选树更多先进典型。

  今年的五一表彰适逢“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按照全总党组要求,今年的表彰规模适度扩大。一方面是增加常规表彰的数量,表彰奖状200个、奖章900个、先锋号900个。另一方面是增设竞赛表彰的项目,专设奖状200个、奖章300个、先锋号400个,用于表彰“十三五”期间在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调整,表彰规模从上次的1600个增加到2900个。

  二是坚持面向基层一线,重点向产业工人倾斜。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继续将产业工人在奖章中所占比例单列,要求不低于35%。常规表彰和竞赛表彰合在一起,有产业工人509名,占42.5%,超过了规定比例要求,此外,还有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274名、科教人员229名,这些基层一线劳动者共计1012人,占奖章总数的84.5%。其中,农民工有164人,占13.7%。严格控制企业负责人和县处级干部人数,企业负责人55名,占4.6%,比分配名额少7名;县处级干部23人,占1.9%,有12个省(区、市)没有推荐县处级干部。

  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先进性。

  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来申报先进典型,推荐对象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一般具有省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荣誉基础。他们模范践行新发展理念, 服务新发展格局,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常规表彰中,超过一半的推荐对象为创新驱动发展、振兴实体经济、制造强国等做出突出贡献,约五分之一的推荐对象为疫情防控、健康中国做出重要贡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绿色发展、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超过200个。竞赛表彰中,京津冀协同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69个,长江经济带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有144个,“一带一路”建设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有86个。

  四是涵盖各个群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

  今年的常规表彰推荐对象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竞赛表彰推荐对象基本覆盖了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各项目。从企业所有制看,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常规表彰的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分别占40.0%、37.5%、39.0%,高出规定比例5.0、2.5和4.0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对非公企业的高度重视。从其他指标看,人选覆盖了24个民族,有少数民族99人,占8.3%;有中共党员883名,占73.8%,有民主党派38名、无党派人士23名;女性有243人。在推荐的奖状单位和工人先锋号集体中,有企业单位1382个,占81.6%;事业单位167个,占9.9%;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145个,占8.6%。

  为了更好彰显荣誉,进一步体现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荣誉和奖励层级,参照2020年全国劳模重新设计奖章、提高一次性奖金标准的做法,重新设计了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奖章奖牌,并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次性奖金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目前,新设计的奖章奖牌已在制作中,将在这次表彰大会上使用。

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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