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2021年度能源节约资金入围名单,5县(市)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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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入围名单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能源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能源科技〔2021〕7号)精神,经评审和公示,省能源局确定了2021年度能源节约资金入围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县要按照申报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合理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年度支持项目清单,以及资金使用方式、奖励或补贴标准等,完善绩效目标表;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确保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可持续发展;要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新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四、请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将年度支持项目清单、绩效目标表于4月30日前报省能源局备案。

联系人:贺永杰  电话:0531-68627629

邮  箱:snyjkjc@shandong.cn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4月19日

来源:山东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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