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深入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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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聊城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越军,对《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内容
今天就聊城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
2021年4月19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全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推出了实实在在的若干举措保障。为便于大家更好的了解《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现就《若干措施》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作如下介绍: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科技改革攻坚部署,以制度创新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市科技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出台过程
市科技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深入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又征求了18个市直部门的意见,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聊城市司法局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了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法律意见,3月16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4月6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4月19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分四大部分,共21条,主要政策包括:
(一)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该部分围绕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支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二)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该部分围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牵头比重、鼓励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离岸创新中心等5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三)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该部分围绕吸引优质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改革人才评价体系等2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该部分围绕建立完善市级科技创新领导机制、全面下放市属高校院所“六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完善市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构建科技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
四、政策亮点
(一)围绕九大产业和十大制造业领域重大技术需求,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市级重点项目研发资金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结构优化升级。
(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上年度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建有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较好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适当增加奖补比例;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三年内至少建设一家公益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通过国家、省认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运营奖补。
(四)建立完善市级科技创新领导机制,统筹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研究、审定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