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条具体措施,山东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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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确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围绕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反映政府监管与服务水平的17个指标配套实施181条具体措施。

  针对开办企业配套实施电子证照全面应用等9条措施,针对办理建筑许可配套实施推动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等26条措施……山东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旨在瞄准“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推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全省营商环境整体走在全国前列,济南市、青岛市在副省级城市中走在全国前列,淄博市、烟台市、济宁市等参加国评城市走在同类城市前列,其他城市主动寻求对标,努力实现追赶超越。

  山东还将营商环境评价成绩纳入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对国评成绩进入全国前列的指标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城市以及省评前三名的城市,进行加分奖励;对国评排名靠后的指标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城市以及省评后三名的城市进行减分、约谈。

责编:刘美显
审签:孙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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