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交警被举报“公车私用”?当事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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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冤枉是什么滋味?
肯定生气又委屈……
4月17日10时许,
菏泽高速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马兆龙
接到群众报警,
在济广高速228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随后立即赶往现场。
当时车辆事故比较严重,
安全气囊已经弹出。
事故车辆是青岛牌照,
其中一位乘客是孕妇,
因事故发生引起身体不适,
孕妇的母亲也受到了撞击,
急需送往医院救治。
马兆龙便驾驶警车
带着这名孕妇及其家人紧急驶出高速。
4月20日,
马兆龙竟收到一条投诉,
投诉信息单显示4月17日11时,
他所驾驶的警车拉载家人“公车私用”,
这让马兆龙感觉诧异又委屈。
经对其所驾驶警车的轨迹查询,
当天送完那名孕妇,
紧接着又返回高速路面
处理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并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
这次的投诉让这个硬汉第一次感觉委屈:
“在送完事故车辆的孕妇之后,
又返回去救助了一名左腿大量失血的济宁驾驶员。
救助事故车辆乘客的工作每天都在做,
本来没想着给上级汇报,
这次投诉事件,
有点让人感到寒心……”
马兆龙哽咽了,
停顿了一下,接着说:
“这次投诉只是一个小插曲,
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就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
马兆龙接到电话说,
4月17日救助的那名左腿受伤大量失血
驾驶员的家属从济宁赶来给他送锦旗。
随后,
记者电话联系了那名
青岛孕妇的丈夫都先生,
他介绍说:
“当时事故发生后,
交警出警很快,很负责任,
看到我妻子和母亲有情况,
赶紧让我们坐警车下高速去医院。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位交警叫什么名字……
菏泽高速交警真是好样的!“
菏泽高速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林波介绍,
马兆龙是全省十佳交警,
也是菏泽交警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
“马兆龙副大队长日常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连续多年节假日没有休过一天,
面对危险,他总是迎难而上。
每次遇到重大、疑难交通事故,
都是首选让他去处理。”
据统计,
从2008年开始,
马兆龙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
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8000余起,
一般程序案件500余起,
无一复核、上访,
一直保持“零投诉、全满意”的办案记录。
而这次投诉经查是恶意投诉事件,
将会被撤销。
一场误会就此解除,
交警部门仍欢迎热心群众继续监督,
好的管理需要监督,
但民警们的辛苦付出,
也值得被看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