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交警被举报“公车私用”?当事人回应

··

  被人冤枉是什么滋味?

  肯定生气又委屈……

  4月17日10时许,

  菏泽高速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马兆龙

  接到群众报警,

  在济广高速228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随后立即赶往现场。

  当时车辆事故比较严重,

  安全气囊已经弹出。

  事故车辆是青岛牌照,

  其中一位乘客是孕妇,

  因事故发生引起身体不适,

  孕妇的母亲也受到了撞击,

  急需送往医院救治。

  马兆龙便驾驶警车

  带着这名孕妇及其家人紧急驶出高速。

  4月20日,

  马兆龙竟收到一条投诉,

  投诉信息单显示4月17日11时,

  他所驾驶的警车拉载家人“公车私用”,

  这让马兆龙感觉诧异又委屈。

  经对其所驾驶警车的轨迹查询,

  当天送完那名孕妇,

  紧接着又返回高速路面

  处理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并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

  这次的投诉让这个硬汉第一次感觉委屈:

  “在送完事故车辆的孕妇之后,

  又返回去救助了一名左腿大量失血的济宁驾驶员。

  救助事故车辆乘客的工作每天都在做,

  本来没想着给上级汇报,

  这次投诉事件,

  有点让人感到寒心……”

  马兆龙哽咽了,

  停顿了一下,接着说:

  “这次投诉只是一个小插曲,

  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就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

  马兆龙接到电话说,

  4月17日救助的那名左腿受伤大量失血

  驾驶员的家属从济宁赶来给他送锦旗。

  随后,

  记者电话联系了那名

  青岛孕妇的丈夫都先生,

  他介绍说:

  “当时事故发生后,

  交警出警很快,很负责任,

  看到我妻子和母亲有情况,

  赶紧让我们坐警车下高速去医院。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位交警叫什么名字……

  菏泽高速交警真是好样的!“

  菏泽高速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林波介绍,

  马兆龙是全省十佳交警,

  也是菏泽交警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

  “马兆龙副大队长日常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连续多年节假日没有休过一天,

  面对危险,他总是迎难而上。

  每次遇到重大、疑难交通事故,

  都是首选让他去处理。”

  据统计,

  从2008年开始,

  马兆龙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

  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8000余起,

  一般程序案件500余起,

  无一复核、上访,

  一直保持“零投诉、全满意”的办案记录。

  而这次投诉经查是恶意投诉事件,

  将会被撤销。

  一场误会就此解除,

  交警部门仍欢迎热心群众继续监督,

  好的管理需要监督,

  但民警们的辛苦付出,

  也值得被看见和理解!

责编:梁永琪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