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时评丨济南养犬新规:既要有力度,也应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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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敢当
养犬引发的争议一直存在,因此激发的矛盾也并不鲜见。规范养犬行为,已经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紧迫要求。近日,《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规定(草案)》经过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开始公开征求社会修改意见和建议。《草案》中很多新规引发网友关注。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新规是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这让很多人提出疑问,家庭超出数量的小型犬怎么办?个人已经喂养的大型犬怎么办?也有很多人认为,禁止饲养的犬只种类不应以大小尺寸来划分,而应以犬的性格划分。
据报道,在今年2月的立法听证阶段,这些问题已经得到部分回应,如针对大型犬无法继续年审可能造成遗弃,相关部门回应称:在修订中增加领养制度;对要求放宽禁养条件建议,拟在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品种、标准时予以调整。可以预见,相关法规还将继续细化,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也将收集到更多的民意。
近年来,社会对养犬逐渐形成共识,即公众应该充分尊重爱狗人士养犬的权利,同时,养犬人士应该遵守社会公德,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包容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不养狗的人,应该理解尊重爱狗人士的情感需求;养狗的个人和家庭,应该理解尊重他人不爱接近,甚至怕狗的可能性——尊重彼此间的喜好差异,是实现包容的前提。
网友留言
很多爱狗人士视狗为精神伴侣和家庭成员。因此,对文明饲养的大型犬和超出数量的小型犬如何处置,将考验新规的精细程度,也将影响新规落地执行的效力。有网友建议,将此前已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和新规确定后饲养的犬只分开执行,也不无道理。另一方面,近年来不乏有大型犬伤人事件,带给部分公众的不安全感也是切实存在的。如果规定公共场所大中型犬只必须戴嘴套,减少伤人的可能,违者予以重罚,也是解决隐患的一个思路。
新规也明确了一系列惩戒措施。例如,遛狗不拴绳的,警告后拒不改正可暂扣犬只,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犬粪的,责令清除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等。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设立了“举报”“暂扣犬只”等管理措施,将有效提高执法的可操作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该严惩必须严惩;对文明养犬的个人和家庭,则应该尽量细化服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这样的新规将得到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