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严重污染路面案件罚款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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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君彩 段峰 通讯员 徐倩 许博 李捷 滨州报道

  2021年,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干部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理念,常抓深抓路域环境及扬尘污染整治,进一步提升标准,加强了对各渣土运输公司、渣土运输车辆和各建筑工地出入口的巡查力度。

  近日,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孙武二路时,发现某安置区项目因施工工地东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车辆清洗设备,致使施工车辆在东出入口驶离施工现场时对孙武二路路面造成严重污染,经执法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测量确认,施工车辆对孙武二路路面造成污染1200平方米。执法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了影像取证,并且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该施工单位未在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和施工车辆污染路面的行为违反了《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勘验现场后立即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按照污染道路面积和污染程度,对违法当事人处以人民币24000的罚款。

  今年以来,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查办渣土车未采取密闭措施、污染路面的案件共13起,其中运输渣土造成遗撒污染路面案6起、运输过程未采取密闭措施案3起、运输土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案2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2起,处罚金额41150元。

  为更好地维护城区空气质量,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呼吁,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对城区内出现的施工企业、施工车辆不按规定办理准运手续、车辆运输未达到密闭百分百等情况,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共同打造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

责编: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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