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 济南先行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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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好“一案一警示”制度,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先行区纪工委坚持在案件剖析上下“功夫”,明确规定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审查调查部门牵头,召开案例剖析会,邀请审理、宣教、发案单位相关纪检监察组织等参与,通过讲述案情、剖析原因、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监督检查的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剖析案件,同时开展警示教育,让受教人员从警示教育的“旁观者”变成“局内人”,确保发生一案、剖透一件、警示一片。
为进一步做深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先行区纪工委通过督促发案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忏悔书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去年以来,先行区已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22场次,受教党员干部4000余人。
“开展‘一案一警示’警示教育,我们对查处的每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扫描、深入解剖,就是要找准‘病根’、剖透原因,帮助案发单位和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让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而达到既惩治极少数又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先行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张亦农如是说。下一步,先行区纪工委将不断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做实做细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切实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真正让教育入脑入心、形成震慑、同频共振。
责编:苑文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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