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垃圾分类新进展:每300户左右设置1处集中分类投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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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4月16日上午,济南市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讲评暨城市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会议部署了垃圾分类有关工作,5月1日《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目前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条例》实施,还有“撤桶并点”不彻底、入户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4月16日上午,济南市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讲评暨城市品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
其中,“撤桶并点”是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招,“撤桶”(即将原分散在各点位的混装垃圾桶撤掉)与“并点”(即根据垃圾分类要求,选址建设集中分类投放点,成比例配置所需分类垃圾桶)两个关键环节,缺一不可。但目前很多住宅小区“撤桶并点”工作并不彻底,大部分仍存在未“撤桶”现象,导致集中分类投放点成为摆设,居民仍按照原有投放习惯进行混投。
同时,还存在分类收运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是分类收运设施未配齐,尤其是厨余垃圾收运车辆普遍配备不足;另一方面是分类收运协议签订进展缓慢,部分街镇甚至还未与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接分类收运事项。
投放效果也不理想,“四分类”住宅小区占比不足40%,覆盖率较低,且分类质量不理想,居民参与率不高,投放准确率较低。督导员制度既是《条例》要求,也是提升分类实效的重要一环,但目前各区县督导员仍以兼职、志愿者为主,专职较少,发挥作用有限。
会议要求,要完善全程分类体系,抓实前端,各区县要组织各街镇、社区、村,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小区、单位空间布局条件、人口密度等因素,加大撤桶并点力度,按照每300户左右设置1处集中投放点的标准,合理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亭、房。其次要做实中端,各区县可采取租赁、采购、第三方服务等多种方式,重点配足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做好“四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与运输的有序衔接。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要对全市垃圾转运站进行改造提升,落实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的暂存、转运。最后要落实末端,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新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配置工作,加强现有就地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
聚力开展宣传动员。按照济南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各业充分利用各自管辖的宣传载体,集中刊播发布垃圾分类倡议和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最为重要的是,在《条例》实施前,各区县要组织街道、社区(村)完成全部的“入户宣传”工作,尽到告知义务,做到不遗漏一户居民、一家单位、一个商户。
据了解,济南市城管委办公室正在制定《垃圾分类达标街镇》的创建标准,同时,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动态调整日常考核标准,各区县也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前全市60%以上街镇达到“达标街镇”标准。
会议要求,各级综合执法部门要全面学习掌握《条例》内容,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在《条例》正式实施后,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责任的投放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的收运单位等。同时,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采取常态化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小区各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环节以及宣传氛围、责任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