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牢记使命再出发 便民仲裁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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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赵秋瑶 通讯员 杜波 淄博报道
日前,经过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的劳动仲裁调解,受工伤的张先生终于拿到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000元。
原来,张先生在淄博高新区一混凝土公司上班,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好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是单位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有异议,认为缴纳了工伤保险,垫付了医药费并且为张先生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不应该再支付张先生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选择了通过劳动仲裁程序依法维权。
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热情接待并了解了张先生的诉求,还引导其在大厅查看仲裁文书的各类模板并到律师咨询室进行免费法律咨询由律师免费答疑解惑,经过值班律师的解答和帮助,最终张先生准备好全部的仲裁申请材料并提交至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立案庭。
立案后,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及时进行了送达,至开庭之日,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仲裁员利用多年办案经验和职业法律素养对双方进行以案释法和法理情理的沟通,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单位当场支付了张先生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答应帮助张先生办理其他工伤待遇的报销手续,拿到钱的张先生连连向仲裁员表示感谢。
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可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相关待遇的支付,极大地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减少企业用工成本。
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是省级示范化仲裁院,借助建党100周年之际,深刻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建引领作为仲裁办案的指导,牢记初心使命,真正将“便民仲裁”品牌建设落实到仲裁办案过程中的所有细节,让普通民众在仲裁办案过程中享受家庭般的温情和服务;真正发挥仲裁调解优势,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调解,将调解贯穿于仲裁案件的全过程,切实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件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做好淄博高新区劳动领取的安全稳定,助力淄博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