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我为群众办实事 | 检察有温度 为民解纷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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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案件当事人刘某来到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孙媛媛送上了“伸张正义为民解忧,情系百姓公正执法”的锦旗,感谢检察官在办案中释法明理促成和解。

案件回顾

刘某与孙某是多年好友,孙某因经营需要以个人名义多次向刘某借款,之后发生经营困难,欠款未能及时偿还。2019年3月,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息。法院经审理判决孙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259万余元并支付利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刘某与孙某达成和解协议,以孙某经营的某酒店管理公司应收租金分期偿还债务。

后孙某兄弟孙乙因发生重大家庭变故,将对孙某经营的某酒店管理公司的104万债权转移给王某。2019年11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实现债权。法院经审理判决孙某偿还欠款,孙某经营的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王某以此为依据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自己应对孙某经营的某酒店管理公司应收租金优先受偿。法院经二次审理最终裁定支持王某的诉求。刘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该案纠纷从审判到执行,经历了五次裁判,三年辗转,迟迟未能解决,当事人刘某、孙某都年事已高,身心俱疲,两人关系原本情同手足的好友关系也因一次次对簿公堂而变得剑拔弩张。

百姓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案件承办检察官反复查阅卷宗,多方约谈当事人,理清案件的前因后果,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帮助当事人摆脱反复诉讼的困扰,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作出支持或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处理决定,而是坚持“能和解尽和解”,主动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权衡利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面对三方当事人,承办检察官倾情交流,阐释法律规定,纠正认识偏差,化解矛盾积怨,疏导情绪心结,最终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人刘某自愿撤回监督申请,主动息诉,并亲自送来了锦旗。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怀,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民服务,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们立足本职岗位,以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为窗口,办理了多起民事检察和解案件,既有效解决法律纠纷,又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通过检察工作向人民群众传递公正的力量和司法的温度。

文字 | 第六检察部

图片 | 高宁

编辑 | 吉帅起

统筹 | 仉丽莉

审核 | 仉丽莉 赵小雨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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