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侥幸上高速 聊城高速交警24小时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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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偏偏却有人铤而走险!4月14日晚,聊城高速交警莘县大队查获了一起酒驾违法行为,驾驶员胡某某受到严厉处罚。

晚上21时左右,聊城高速交警莘县大队民警在莘县收费站依法对一辆鲁p牌照小型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驾驶员面色红润,眼带血丝。民警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测,结果确认驾驶员郭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胡某某是在聊城喝完酒回家,寻思晚上高速上交警不上班,就抱着侥幸的心理驾驶车辆,没想到被高速交警现场查获。

最终,民警依法对胡某某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面对处罚结果,胡某某后悔不已,表示接受处罚,今后一定要多学法、守法,争做文明驾驶员,绝不再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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