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头盔、大安全!德州为2200余辆共享电动车安排上了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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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冉 通讯员 张亚磊 德州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示范引领作用,4月14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联合辖区共享单车企业开展安全头盔投放仪式,为共享电动车安装配齐了安全头盔。据介绍,目前全市已随车安装配置头盔2200余顶,剩余车辆头盔陆续配置完成。
记者在现场看到,德州中心城区运营的哈啰单车、青桔单车、美团单车以及小溜单车等四家公司正在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配置头盔。各色的电动车都配上了与自身颜色相呼应的头盔,排放整齐。
记者发现,共享电动自行车上所配备的头盔的材质类似泡沫板,比较轻,头围大小能调节。头盔通过一根约50厘米的弹性防丢绳系在车把处。记者体验佩戴头盔,防丢绳不能摘下,但不会限制骑行者的正常活动。
“头盔牵引绳全部采用了软性材料保护装置,咱们的市民朋友可以放心使用,不用担心在佩戴时刮到脸部。”小溜共享德州运营负责人程真告诉记者,该平台也会定期根据安全头盔的实际使用损耗情况进行相应的清洁以及更换,建议市民在骑行前自行对头盔清洁或者消毒更加保证卫生,也希望市民能文明使用安全头盔。
“哇噻!配了头盔后的共享电动单车好可爱呀,瞬间安全感爆棚。”家住德城区新华街道的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每天都是骑共享电动车上下班,天天穿梭在车流中心里挺慌的,戴上头盔瞬间安心不少了,对用户是一种很好的保护。
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们推行此次活动更多的是让市民更深入地了解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同时也希望市民在使用共享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出行安全。”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邓金凤表示。
在此,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的安全头盔时,要懂得爱护,切勿损坏头盔或据为己有;同时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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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