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确定首批24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向社会错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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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胡明 通讯员 冯萍 淄博报道
近日,记者从张店城市管理部门获悉,张店区确定首批免费向社会错时开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共24处1143个停车位,同时,还制定了《免费向社会错时开放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须知》(以下简称《管理须知》),号召单位和市民自觉遵照执行,共同维护停车秩序。
据了解,实行免费开放停车场为具备停车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单位、政法部门、涉密单位等)的内部停车场。开放对象为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张店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停车难等城市管理问题,扎实办好造福群众的民生实事,努力给张店市民带来更多实惠。根据对市民停车需求的调研,张店区进一步调整明确了开放时间和规定。免费停车场开放主时段为夜间和节假日,实行错时开放。工作日夜间停车时间为18:30至次日7:30,社会车辆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1:30至次日6:30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进不出。
为保障市民的停车便利,《管理须知》规定,停车场所属单位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将预先对外公告,并明确恢复时间。停车场所属单位将加强管理服务,做好泊位施划,留好消防通道。
同时,为保障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管理须知》规定,内部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不承担停放车辆被盗、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照开放时段停放,对第一次未按规定停车且拒不整改的,有关单位将登记车辆信息;对两次(含两次)以上不按规定停车且拒不整改的,有关单位有权拒绝该车辆后续停车,并纳入联网黑名单,必要时由相关部门强制拖移。车辆停放后,车主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车。车辆须停放在车位线内、统一朝向。车辆进出停车场,须谨慎驾驶,如发生交通事故,须按照交通法规,及时到场解决。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