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开展推选百名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和创业之星活动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秦文 济南报道
4月12日,记者从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山东省将开展“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推选宣传活动。推选宣传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方式,分级组织实施。从2021年4月开始,至2021年10月底结束。
据悉,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的评选范围为在山东省内就业的退役军人,要求如下: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荐人选应立足基层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务实进取、无私奉献,专业技能精湛,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群众公认;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之星的评选范围为山东省内创业的退役军人,要求如下: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荐人选应有创业激情与梦想,立足岗位、精益求精、敢于争先、勇于领先,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创业创新中起到引领作用;创办企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近三年来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营业(销售)收入保持复合增长;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领军人物优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物优先,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领军人物优先,自主创业典型人物优先,带动退役军人就业成效显著的领军人物优先;创办企业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本次活动山东省共评选确定100名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和创业之星。其中,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60名,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之星40名。按照1:1.5的比例,由各市推荐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候选人。
推选宣传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方式,分级组织实施。从2021年4月开始,至2021年10月底结束。程序如下:
(一)广泛动员、组织推荐(2021年4月至6月)。在山东省厅官方网站、公众号及省内外报刊媒体公布活动方案,号召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各市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汇总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送至山东省厅就业创业处。
(二)确定人选、公开发布(2021年7月)。为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的选树推广,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众号设置全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评选点赞页面链接,发动社会各界及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网上评选点赞。网上评选点赞结束后,成立评审委员会,综合研究确定100名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候选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面向社会公布。
(三)学习宣传、直播宣讲(2021年8月至11月)。在官方媒体刊登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榜。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学习强国、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对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进行总结提炼、深度挖掘、广泛宣传,讲好当代山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故事,推出一批贡献大、口碑好、事迹感人、精神崇高、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