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菏泽建成5000个5G基站、7000个充电设施、1座加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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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关于印发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

  到2022年,全市5G网络广泛覆盖,

  大数据中心集聚发展,

  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普及推广,

  充电桩和加氢站、特高压、高速铁路支撑有力,

  区域创新能力增强,新基建衍生形成新兴产业聚集发展,

  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菏泽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责任分工方案

  (2020-2022年)

  一、行动目标

  到2022年,全市5G网络广泛覆盖,大数据中心集聚发展,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普及推广,充电桩和加氢站、特高压、高速铁路支撑有力,区域创新能力增强,新基建衍生形成新兴产业聚集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二、重点行动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加快推动5G商用。优化5G基站布局,到2022年建成5G基站5000个以上,实现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和重点区域的优质覆盖。推动5G+智慧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产业聚集度高、智能化水平高的智慧产业集群,规划建设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场景应用于一体的5G产业聚集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规范提升数据中心建设。支持PUE值低于125、上架率高于65%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上架率达到60%以上的可申请扩建。大力发展云计算,提升全市算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3.推广普及工业互联网。深入落实工业互联网“个十百”培育行动,打造符合我市实际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到2022年培育10家左右工业互联网创新企业,规划建设1个以上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推动建设人工智能研发服务平台和应用创新平台,培育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和技术转化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融合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科学配置充电桩和加氢站。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加油站等重点交通区域的配套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高速公路等经营单位配合做好充电桩和加氢站建设工作,到2022年,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7000个以上,建成加氢站1座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加快特高压发展。加强市域内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提升外电应用能力和规模。大力培育特高压、超高压装备制造业,加快电网数字化改造升级。建成大唐郓城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和郓城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规划建设陶驿(菏泽IV)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可研编制及支持性文件办理等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曹州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扩建、桂陵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等2项工程,完成相关前期工作。(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电公司)

  3.大力发展城际高铁。推进鲁南高铁菏泽至曲阜段、菏泽至兰考段建设和雄商高铁(菏泽段)建设,加快推进菏泽市城市轨道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创新基础设施突破行动。

  1.积极推进新基建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科技合作。支持鼓励我市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强与国内新基建领域知名高校院所及龙头企业的科技合作交流,落地转化一批新基建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加强新基建领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一事一议等原则引进一批在新基建领域国内知名的专家团队,制定更加有竞争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创新完善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加强新基建领域科技人才梯队建设,为我市发展壮大新基建产业提供充裕的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三、应用场景

  (一)“智慧+产业”。

  1.智慧工厂。聚焦“十强”产业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智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数字化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开展智能制造“1+N”带动提升行动,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推动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建设智慧工厂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实施“智安化工”工程,加快建设省级智慧化工园区,支持化工企业落实机械化换人、智能化二道门等智慧化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

  2.智慧农业。加强种植、养殖全产业链智慧化建设。着力打造以特色粮经、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特色产业为基础的智慧农业应用基地。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委网信办)

  3.智慧文旅。探索开展文旅融合数字经济创新实践,推动人工智能、智能可穿戴、全息投影、虚拟现实等在文化旅游领域渗透应用。加强景区智慧化建设,到2022年完成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收费景区)门票预约系统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完成景区智慧讲解服务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智慧+民生”。

  1.智慧教育。升级改造教育城域网,推进5G校园网络环境建设。打造高速、智能的新型教学设施体系。建设全市智慧化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省平台的资源共享。完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深入推进“数字校园”全覆盖和 “三个课堂”建设应用,大力发展在线教育,开展创客教育,推广网络空间教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智慧医疗。支持无线传感、医用机器人和可穿戴设备等在医疗领域的应用。鼓励医疗机构公共资源向5G基站开放,加快5G在院前急救、远程会诊、移动查房等环节的推广。构建完善市、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推动医疗机构开展电子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支持患者持电子健康卡享受医疗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智慧交通。提高要素资源数字化水平和共享程度。公路、水运、城市客运及综合运输协调衔接,建立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和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提升数据开放水平。建设智慧港口,推进5G基站向港口布局,提升传统码头智能化信息基础设施。推动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改造,推动牡丹机场管理服务智能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

  (三)“智慧+服务”。

  1.智慧城市。分级分类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创建省级试点示范。构建“城市大脑”,完善智能感知、预警、决策和调控体系。加快智慧楼宇、智能水电、智能安防等技术综合应用,积极打造智慧社区建设样板。大力实施“数聚赋能”行动,打造一批数据应用典型案例。推动“人工智能+智慧检务”“区块链+司法行政”等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

  2.智慧应急。建设智慧应急指挥平台,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救援实战、辅助决策和社会动员等方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化服务的“智慧应急”。(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效推进机制。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对接上级部门,明确我市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细化的实施方案,协同推动新基建建设。(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二)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全面落实“人才新政30条”, 加大新基建领域人才培育、引进扶持力度,面向新基建领域企业定期征集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引导高校增设新基建相关新兴交叉专业,支持开展高水平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优先将新基建领域企业纳入金融辅导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推出优惠利率专项信贷方案,创新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担保方式。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发挥龙头企业对上下游的辐射带动作用,延伸新基建金融服务链条。推动新基建领域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市国资委)

  (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对于列入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等省重点项目和纳入市重点的新基建项目,落实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机制,鼓励新基建产业项目进区入园,推广“标准地”出让方式,实行“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区域性、行业性大数据中心开展灾备中心建设,支持资源共享、互为备份,实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数据灾备全覆盖。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重要新基建项目全部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确保新基建与网络安全技术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强化信息收集、使用、分析、共享等全链条安全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关键数据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责编:南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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