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这些小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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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1日22时30分左右,冠县金桂园小区失火,接警后,冠县清泉消防救援站火速派出两辆消防车前往救援,赶到现场后却发现小区消防车通道上停放着几辆电动车,导致消防车无法顺利通过。后来,小区物业和业主一起将这些占道车辆掀到一旁,消防车才得以顺利进入实施灭火。
近日,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走访城区多个小区发现,多数小区消防车通道整体较为畅通,但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搭乱接电线等现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车通道正常使用,带来安全隐患。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还需再加把劲儿。
消防通道应该有明显标识。
调查 整体状况较好 占用现象仍存在
消防车通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根据规定,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通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016)相关要求,消防车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消防车通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各种架空管线不利于消防安全。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我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体情况较好,但一些小区仍存在停车不规范现象或架空管线,导致消防车通道正常通行受到影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在金柱大学城A区,记者发现,小区有地下车库,地面上停放的车辆基本以小型电动车为主,地面消防车通道整体较为通畅;小区地下车库车辆停放有序,消防通道十分畅通;小区消防车通道呈环形,且设置有明显标志。不过,在小区个别路段,仍有少量电动车或私家车停在了消防车通道上。此外,个别居民楼与消防车通道之间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随后,记者来到馨润花园小区看到,小区同样有地下车库,地面上除了小型电动车,几乎看不到其他私家车辆,小区内有环形消防车通道且有明显标志。不过,在部分路段,虽然规划有停车位,但是不少电动车并未按照车位停放,而是随意停在了消防车通道上。如此一来,消防车通道的可通行宽度受到了影响。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如今住宅小区里各种电动车辆数量越来越多,虽然不少新小区都有地下车库,禁止地面停车,却并不包括这些电动车。也正因此,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现象也就相对较为普遍。
区消防部门和物业工作人员一起检查小区消防设施。
样本 做好小区消防安全 这个小区值得学习
“相对而言,这个小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做得还是比较不错的。”近日,在昌润莲城·祥荷园,东昌府区消防大队参谋长岳升向记者介绍了该小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和经验。
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对于小区消防安全很重要。
记者注意到,昌润莲城·祥荷园实行地下停车,地面上除了特殊原因可临时停靠,不允许其他车辆停放。此外,小区每栋居民楼都有电动车集中停放点,主要用来停放二轮电动车,另有四个大型车棚用来停放大型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此外,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每天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有未停放在集中停放点的电动车,会第一时间联系业主移走。如此一来,小区内部道路几乎没有电动车停放,消防车通道自然畅通无阻。
昌润莲城·祥荷园小区的微型消防站。
除此之外,该小区其他消防安全措施还有不少。比如,对于楼道杂物保持每天一清;定期开展物业全员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紧急集合,每年举行两次消防演练,以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在小区定期举行展示活动,让广大业主了解消防器材、消防服、口罩、头盔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对小区所有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随时可用;小区物业通过微信公众号、业主群等渠道,定期推送消防安全日常须知、火灾逃生知识等相关信息,以提高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该小区还建有微型消防站,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和常用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可在初级阶段及时进行灭火作业,实现“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带来安全隐患。
措施 今后将实行常态化治理
2020年3月31日,聊城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聊城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消防车通道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于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规定》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明确:明确规范消防车通道标志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牌,警示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单位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的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格局。明确住建、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在消防设施规划、组织城市道路建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及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消防车通道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职责;设立相应的处罚条款,明确住建、公安、城管、消防等行政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针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自《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各有关部门也随之开展了相应的整治行动,有力促进了我市包括各住宅小区在内的各种区域消防车通道的进一步规范。今后,我市各相关部门针对住宅小区在内的所有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将保持常态化治理,持续推动消防车通道管理规范化。
来源:文/图 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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