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一批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个督察组全部实现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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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晓婉 通讯员 王静雯 报道
本报济南4月9日讯 截至今天下午,第二轮第一批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个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对10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一批省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对7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10个市开展了“回头看”,首次实现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根据安排,此次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8个督察组分别对8市开展督察进驻工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淄博市,进驻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8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枣庄市,进驻时间为4月9日至4月29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烟台市,进驻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8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潍坊市,进驻时间为4月7日至4月27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济宁市,进驻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8日。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临沂市,进驻时间为4月9日至4月29日。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德州市,进驻时间为4月9日至4月29日。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聊城市,进驻时间为4月9日至4月29日。
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紧紧盯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各督察组均表示,将严守督察工作纪律,不干预被督察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督察对象的具体问题。在后续工作中,将力戒形式主义,进一步简化督察流程,优化督察程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举报电话:
淄博:0533—2808515 枣庄:0632—8898092
烟台:0535—6581996 潍坊:0536—8095010
济宁:0537—2271569 临沂:0539—7636023
德州:0534—2316897 聊城:0635—51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