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视觉污染”,规范户外广告 临沂将开展户外广告规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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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是城市文化、形象、品位的综合体现。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秩序,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提升与城市整体景观面貌融合匹配水平,近日,我市下发《临沂市户外广告规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4月8日至7月10日,我市决定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规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记者获悉,此次行动将坚持“减量、规范、安全、美观”的原则,以规范设置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容品质为目标,整治全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市规划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重点整治各类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商贸市场集中区及重要城市出入口连接线周边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
行动将围绕待拆存量清零、安全隐患清除、未批私设清理、公共空间清障、公益广告规范等任务,对现有存量所有大型楼顶式、落地管塔式广告和跨路龙门架式户外广告,一律予以拆除;严格落实户外广告安全监督管理“三项制度”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无法通过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一律予以拆除;对未办理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手续或超过许可期限未完成延期审批的,一律予以拆除。同时,对符合设置管理规范,存在结构锈蚀、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经加固维护等措施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由户外广告业主根据专业安全检测机构的处置建议进行整改。
此外,对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存在广告设置超高过密、遮窗挡门,影响消防安全和城市容貌的,限期由管理单位按照户外广告设置标准统一规划,升级改造,办理设置审批手续;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纳入清理拆除范围。推进公益广告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严格按照市创建办关于规范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标准,对公益广告的内容、材质、大小、刊播比例进行规范,做好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广场公园、街区显著位置等重点点位的各类媒介公益广告刊播工作,对不符合相应标准的,组织广告业主限期整改。
《方案》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在户外广告监督管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配合,畅通群众备案审批申请渠道,建立健全申报、检查、处置工作闭环,有效推进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管理合规、处置到位。同时,要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树牢“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意识,加密执法评估和教育培训频次,督促户外广告业主定期做好户外广告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督导户外广告拆除单位规范作业,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安全开展。
各县区(开发区)要积极吸收借鉴先进地区户外广告管理经验,在符合本区域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户外广告管理先进县区、样板街区创建工作,以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导向,不断提升户外广告整体品位和管理水准,将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打造成城市管理亮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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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行动三步走
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3月底至4月7日
要求:深入调查摸底 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是辖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为强力推进户外广告整治,着力清除“视觉污染”,《方案》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攻坚行动有序推进。
同时,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镇街、村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纳入整治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细致摸底,切实掌握底数,按照《临沂市户外广告规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排查表》格式规范,健全完善台账,为组织实施奠定基础。
此外,要有效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移动广播车等载体,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解读工作,督促户外广告业主做好各类户外广告设施隐患排查、维护保养工作,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营造全员参与、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
时间:4月8日至6月20日
要求:分类推进整改 有序组织实施
记者获悉,4月8日至6月20日,我市将按照重点突出、分类推进等措施,依法对违规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
期间,我市将以大型楼顶式、落地管塔式、跨路龙门架式三类大型户外广告“清零”行动为开端,以主要道路沿线、市场集中区、商贸物流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为突破口,有序开展户外广告规范提升行动。自组织实施阶段起,各单位于每周四上报《临沂市户外广告规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进度表》。
同时,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一律予以拆除;对符合设置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在采取有关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经具有检测资质的有关机构安全检测评估合格的,签订《安全承诺书》及《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书》,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不能提供《安全检测评估报告》或拒绝签订《安全承诺书》及《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书》的,视为不符合设置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相应户外广告设施应予拆除。
结合高空作业隐患整治活动,督促户外广告权属单位、施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针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
检查验收阶段
时间:6月21日至7月10日
要求:分批分区域验收 开展“回头看”工作
6月21日至7月10日,市城管委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开发区)规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组织人员分批分区域进行验收。各县区(开发区)要对照整治标准和验收反馈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限期完成整改,确保“百日攻坚”行动落实见效。
临报融媒记者 褚菲菲 通讯员 魏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