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厅官受贿“特别巨大”,认为“西藏反腐不可能与全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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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在围猎面前败下阵来!据4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西藏自治区原工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赵世军,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任性干预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大肆收受现金、房产、车辆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剖析赵世军严重违纪违法案,有个细节令人深思:赵世军一直认为,西藏客观条件特殊,属于边疆地区,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深度、速度,都不可能与全国一样。“守边疆坐着都是奉献,何况自己长期主政一方、政绩显赫,是‘有功之臣’,和付出相比,自己得到的这点完全是‘九牛一毛’。”

  这段话说的第一层意思是赵世军有“功”。的确,赵世军30岁就当上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在他的苦心经营下,公司一跃成为本地行业领域的“翘楚”;当拉萨水泥厂面临经营困难时,赵世军再次“临危受命”,使该厂产能、效益等都提高数倍。但是,功能抵过吗?功是功、过是过,在反腐败这个大是大非面前,没有“有功之臣”。

  这段话的另一层意思是,西藏不可能与全国一样。从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区域特征等方面看,西藏有很多特殊性。很多人说,西藏条件艰苦、高寒缺氧,“不一样”。但是,法治没有特区,反腐没有例外。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西藏没有任何特殊性。

  不管什么地方,不论什么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赵世军错把歪风邪气当社会规律,对请客送礼、利益勾兑乐此不疲,说什么“它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规律,我们只能认识它、利用它,而不能抗拒,无法改变。”赵世军错把有毒香饵当应得好处,面对“围猎”放纵贪欲滋长,贪欲之火越烧越旺。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赵世军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匡某某、陈某等人在西藏各地市承揽道路建设、劳务分包和勘察设计等项目,2011年至2020年4月,收受上述人员房产、车辆、现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3904万余元。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特殊”不是腐败堕落的挡箭牌。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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