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建筑市场管理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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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前,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建筑市场日常监管、强化诚信评价作用五大方面对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理企业的监理责任;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并联合供电、供水部门,采取停止供电供水措施,对违法发包、出借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要求施工合同价400万元以上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在建项目全部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对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信息、银行代发工资实施全过程实时监管,全面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强化诚信评价作用,按照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全面应用,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通过排查存在问题,加强整改整治,强化责任落实,逐步实现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建筑经营活动有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群众合理诉求全部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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