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护航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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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6日发布,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有效方式。  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可持续发展,也有损民生福祉。过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加上行政管理体制上的掣肘,让环保部门面临“无牙老虎”的尴尬,监督乏力难有作为。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以来,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在压实生态环保责任、解决“老大难”环境问题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洱海周边旅游发展管控不力问题、马鞍山长江岸线污染问题……一个个曾被认为“不可能”整治的污染问题,一处处曾一度失去的水清岸绿,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推动下,或整改到位,或失而复得。各轮次督察,共受理群众举报19.8万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16万余个,移交了542个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一些地方主要负责同志因治污不力被免职,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果,压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充分显示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利剑”作用。

  如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初显,但绿色发展,知易行难,尤其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牢牢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守住绿色发展的生命线,还需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持续发力硬核出击,凝聚起生态优先共识,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环保督察的针对性。环保督察要坚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服务“六稳”“六保”,强化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要强化公众参与在环保监督中的作用。除了提供各种便利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提供线索,还不妨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并建立长效机制,让公众可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督察对象推进整改工作。以社会公众监督造就环保督察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要更重实效,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严肃整改,也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指导帮扶,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实行产业升级和调整。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

  生态环境建设非一日之功,非一役可成。我们必须咬紧牙关,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定力,用好督察利剑,进一步推动生态环保监管常态化,让“十四五”发展更加绿色、更可持续、更有质量。

  (广州日报评论员谭敏)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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