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今后取件要将可循环包装物归还快递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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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国家邮政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进行解读。3月12日起施行的《办法》是国内首部关于快递包装治理的专项部门规章,围绕邮件快件“用什么包、怎么包、怎么管”三个关键问题,明确了制度设计和条款内容。

  《办法》明确了寄递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责任,规定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包装管理制度,商标、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所属企业应当对邮件快件包装实行统一管理。《办法》还强化了邮件快件包装源头治理。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管爱光:

  《办法》针对“包装选用”单设一章,明确了包装选用要求和原则,规定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包装物管理制度,采购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

  鼓励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

  《办法》还鼓励寄递企业采购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同时,针对一次性塑料产品替代、包装物中重金属含量和苯类溶剂残留管控等问题,明确企业责任,强化源头治理。鼓励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回收流程,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管爱光:

  结合邮件快件包装未来趋势,《办法》规定了包装物编码管理制度,体现了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为后续推动实现邮件快件包装溯源管理奠定了法制基础。

  管爱光表示,国家邮政局计划从明年4月起,也就是《办法》生效实施满一周年后,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实施监督,确保《办法》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4月正式启动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发布会上,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邮政管理部门将推动出台《快递业限制过度包装要求》行业标准,并将从4月份正式启动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明确了“避免过度包装”的要求。寄递企业应当按照环保、节约的原则,根据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性质、尺寸、重量,合理进行包装操作,防止过度包装,不得过多缠绕胶带,尽量减少包装层数、空隙率和填充物。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过度包装的法律责任。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管爱光表示,邮件快件包装涉及生产企业、寄递企业和用户等多方主体。加强邮件快件包装管理,需要多方协同共治。用户是寄递服务中重要的参与者和影响者。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管爱光:

  对快递员依照规范进行的包装操作,用户不宜提出过多缠绕胶带等不合理的要求;自备包装物不符合规定,快递员要求更换或者代为更换的,用户不得拒绝或阻碍;对寄递企业投入使用的可循环包装物,收件人应当在取出内件后将可循环包装物归还快递员。

  国家邮政局将推动出台《快递业限制过度包装要求》行业标准。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过度包装的认定依据,方便全行业操作执行。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管爱光:

  组织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争取利用一年的时间,有效遏制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初步构建防止过度包装的长效工作机制。计划4月份正式启动专项治理。

责编: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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