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启动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 覆盖15个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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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专题会上获悉,我市将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火灾风险评估、火灾风险区划工作,摸清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底数,客观评估各区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水平,科学制定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构筑防灾减灾救灾科学体系,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范围为全市陆域行政辖区范围,覆盖15个区市。以各区市为基本调查单位,按照“行政界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调查,收集30年以上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普查内容共分为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与分析、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森林和草原火灾主要承灾体数据整合、森林和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六个方面。
普查期间,将开展全市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气象信息收集,建设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对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进行综合研判与分析评估,编制市、县级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分级分布图。通过收集资料、信息填报、信息统计和现地调查等方式,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评估区域综合减灾能力,形成市、县的森林和草原火灾减灾能力调查和评估数据库及系列图表,建立森林和草原主要承灾体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我市重点地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隐患分布、分级情况,最终形成覆盖市、县的森林和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结果数据库、隐患分布图、隐患等级分布图、隐患评估报告等系列成果,完成市、县不同单元的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区划。
具体实施进度上,今年3月底前完成普查技术培训,各区市组织成立普查工作专班;6月底前完成全市各区市森林和草原可燃物标准地和大样地的野外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9月底前,完成野外火源、历史火灾和减灾能力调查;完成森林和草原可燃物标准地和大样地的样品测定及数据录入工作;完成野外火源、历史火灾和减灾能力调查省级质量检查验收。今年年底前,完成森林和草原危险性调查与评估、火灾历史数据分析报告、火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火灾重点隐患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在明年6月底前,按照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和风险区划及防治区划规程,完成省-市-县三级和其他评估区划单元的火灾风险评估、火灾风险区划工作。(记者 杨健 通讯员 仲凯 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