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随笔|移风易俗让清明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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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记者 马清伟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年清明时。清明,既是节日,也是节气。一方面,清明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自古以来,人们都会在清明节扫墓祭祀、礼敬祖先,以表达对先人的追思之情;另一方面,清明节气处于仲春与暮春之交,万物生长,清洁明净,正是草木吐绿、春光明媚的大好时节,因此清明节又称踏春节,是人们亲近自然、踏青出游的重要时刻。

  可以说,清明兼具历史人文和自然生态双重内涵。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清明扫墓祭祀承载着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生生不息的精神传统和人文性格。传承这一风俗,对于赓续中华文化血脉,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但风俗并非一成不变,风俗的形式和内容也不全然都是好的。对此,我们一定要“睁大双眼”,仔细鉴别风俗中那些落后、消极的因素,去芜存菁、汰劣存优,让数千年传承下来的清明节继续“清明”下去。

  祭扫的本意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重要的是文化内涵和精神慰藉,而不在于“香烛遍地、鞭炮轰鸣、大烧纸扎”等外在形式。更应注意的是,这些传统祭扫方式,日益与生态环保的时代要求格格不入,对清明“万物生长、亲近自然”的生态内涵构成了挑战。国家森林防火办公室数据显示,近5年来,全国因祭扫引发的森林火灾3198起,在已查明原因的森林火灾中占比39.6%。清明防火,移风易俗,一刻也不能放松。

  需要指出的是,传承风俗与移风易俗,从来就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发展过程中相伴相生的统一体。只有根据时代变化和人民需求,科学合理地推进,让风俗不断适应变化了的时与势,才能保证风俗始终是良俗,能与时俱进、历久弥新地传承下去。家国本一体,慎终追远,追思先人,更需追思那些为民族大义牺牲的英雄,家国同祭、缅怀英烈、铭记历史理应成为也正成为清明新风俗。

  “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风俗的移易,需要每个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何为精神实质,何为外在形式”,并在此基础上自觉地破除陈规陋习。同时,也需要各地对厚养薄葬、文明祭扫、绿色生态理念、传承红色基因予以扶持倡导,努力使清明的文化内涵和生态内涵,在当今时代得到更好的传承弘扬,真正实现“最美人间四月天”。

  (大众日报记者 马清伟 报道)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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