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拟征收这一地块!附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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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

  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发布

  关于百园社区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决定,为牡丹区城市发展用地的需要,拟征收西城街道百园社区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牡丹区财政局、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牡丹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百园社区土地位于曹州路以南,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西,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北,重庆路以东。征收土地面积51.4575亩,涉及农用地13.4400亩(其中耕地12.7560亩、农村道路0.6840亩);建设用地38.0175亩(居民点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8.3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27.0973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全部为青苗,共计补偿款1.8000万元。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百园社区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27.0973万元,由牡丹区财政局拨付到百园社区居委会账户,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牡丹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 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77.1863万元,由牡丹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西城街道办事处、百园社区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1年4月6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立宏 ;联系电话:0530-7799835。

  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5日
责编:梁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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