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须依法!“非访”必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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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人人都应通过合法合规途径正确表达诉求,
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
都不能藐视法律法规,逾越底线。
否则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自2021年3月1日以来,陵阳街道村民李某某在信访事项终结的情况下,为满足其无理要求两次越级到北京上访滋事,以此方式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
4月1日,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应该正确、合法行使。然而,很多上访者有着“唯大唯上”“信中央不信地方”的心理,喜欢进京越级上访,更有甚者采取极端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甚至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形象,有的还以此强拿硬要、敲诈勒索政府,获取不当利益。这种越级的、过激的上访方式,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扩大问题,甚至涉嫌触犯法律。
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规定,做到依法、逐级、有序进行。绝不要心存侥幸,肆意触犯法律底线。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更重要的是,非法上访违法犯罪个人信息永久记录,还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扰乱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已。
一定要依法上访,理性维权
自觉把上访行为和反应诉求
规范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
千万不要非法上访!
信息来源:特警大队
编辑整理: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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