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扎实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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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市场上出现的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激素、违法宣传的现象,欺骗、误导消费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要求,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察局《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监督检查的通知》(鲁卫监督函〔2021〕5号)的要求和部署安排,淄博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印发通知,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抗(抑 )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

对全市所有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重点对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生产条件是否与许可时一致,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或记录、产品批次检验记录,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情况、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禁用物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正常生产的企业,产品与许可项目一致,生产的抗(抑)菌制剂均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备案,产品标签(说明书)符合规范要求,能做到检验合格出厂,未发现添加违禁物质、标签(说明书)标注、暗示疗效或治疗作用的现象。

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重点对全市经营消毒产品的医药公司、零售药店、母婴店、商场超市、婴幼儿洗浴及游泳场所等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32家,其中,医药公司30家、零售药店733家、母婴店117家、商场超市115家、婴幼儿洗浴及游泳场所29家。重点对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消毒产品(重点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及有无违法违规宣传、推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各经营单位能认真落实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未发现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或暗示疗效、违法违规宣传及推销等情况,未发现近期媒体曝光的添加违禁物质的抗(抑)菌制剂。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1家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

执法现场

执法现场

通过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行为。

来源:人民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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