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回应被判归还郑爽2000万元:没有找她借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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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据上海二中院消息,2019年11月,郑爽向静安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恒归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一审判决支持郑爽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张恒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郑爽的全部一审诉请或发回重审。2021年3月31日,上海二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月1日,张恒发长文回应判决结果。
第一,我再次强调,我没有找郑爽借过钱,当然我承认自己当时的疏忽,没有和前任签相关的合同,但我依然会继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我还是之前说的那句话,官司输了,钱会给你,我早在一审结束后就卖掉了自己的一处房产,如果输了就会给郑爽2000万,我就当买了教训。为你们一家花掉的钱,我也算为自己的感情和无知买了单;我会把从2018年4月18日开始发生的所有事情,带上证据,一一整理出来,带上你们想听的完整录音,放出来。让所有人了解这一切的真相!
第二,上海第二中院完全无视一审程序上的违法,并完全扭曲我方律师的上诉请求内容,并且继续无视法律公布未生效的判决书,我表示强烈的不满!在整个审查过程中出的相关违法行为,我在之后会带上证据,会一一向有关部门检举!打这场官司,从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还原事实!如果全中国所有的案件都像我这个案件如此草率的判案断案,忽略事实真相,违反司法程序操作!中国的普通老百姓永远只会在和有钱有势的人诉讼过程中吃哑巴亏!我会把所有相关的内容录音等,进行整理,让大众了解真相,我没有借过钱,所以我会继续申诉!就算因为我自己以前的疏忽导致证据不足输掉,我也会坚持申诉。
第三,判决书中,说我教唆郑爽逃税漏税,说但郑爽最终拒绝了,没想到能如此扭曲事实!我从来没有教唆郑爽做阴阳合同逃税漏税,毕竟最简单的事实是,你接下来这些片子的时候,我还不是你的经纪人,而事实却是,郑爽通过几个公司和家里人通过阴阳合同,代持公司进行了逃税漏税。在上诉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法院并没有按照程序质证。所以我也会重新把我知道的相关合同还有聊天记录拿出来,证明我在这件事上的清白,我没有教唆郑爽用阴阳合同逃税漏税!请相关部门,严查!我已经被你们用各种手段逼到墙角,所以我也没什么好惧怕的,我只能公布所有的真相,还我自己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