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人群接种需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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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记者 于新悦 王凯 徐晨

  60岁以上人群接种需进行综合评估

  ——专家解读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南“困惑点”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南》),针对《指南》中提出的60岁及以上人群、18岁以下人群、慢性病人群、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免疫功能受损人群等给出的接种建议,应该如何理解?记者采访了我省相关专家。

  山东省疾控中心突发应急领域首席专家雷杰介绍,我国疫苗接种是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和疫苗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来确定。尽管新型冠状病毒在人群中普遍易感,儿童也属于易感人群,但就目前数据来看,儿童的新冠肺炎感染率较低、症状较轻,尤其儿童感染新冠肺炎中,重症、危重症病例特别少。

  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疫苗,评估需要审慎。目前,我省对60岁以上人群的接种没有限制,但需要医务人员结合目标人群健康状况、暴露风险,以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进行系统综合评估。

  随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不断推进,按照国家部署,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接种计划,下半年我省将进入疫苗接种的第三阶段,推进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

  对女性妊娠期、哺乳期、备孕、接种前后发现怀孕人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任万华分析认为,《指南》先是明确将妊娠期妇女列入接种禁忌人群,而随后又建议: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上述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不建议终止妊娠”是指即使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也没必要采取特殊措施,做好常规孕期保健即可。对妊娠可能不会造成影响。“现在新冠疫苗对妊娠的影响只是处在临床观察阶段,还并不明确,并不是打了疫苗就一定会出现问题。”

  而对哺乳期女性来说,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任万华强调,《指南》解释了慢性病病人的情况,包括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人群等。如果慢性病在稳定期,药物控制良好,病情平稳,健康状况允许,经过专业人员评估,建议这些慢性病人群接种疫苗,而且有大量临床数据表明,接种疫苗对防止重症、危重症发生具有显著预防效果。(大众日报记者 于新悦 王凯 徐晨 通讯员 闫鹏飞 卢骁 报道)

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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