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烟台开发区广大居民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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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烟台开发区广大居民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全区广大市民:

你们好!近年来,烟台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开展和组织植树造林等山林绿化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植被干枯易燃,森林火险居高不下,森林资源时刻受到威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压力空前。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特致信全区广大居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开发区的一员,在自身做好安全用火、文明用火的同时,还要从国家公德、社会美德的角度出发,加强对家人、朋友、企业员工等身边人员的安全教育,主动发现和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严守规定,杜绝火患。做好森林防火,重在从源头杜绝和防范一切未经审批的野外用火行为。包括严禁烧荒、烧地堰等;踏青、旅游、登山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林缘地带吸烟、乱丢烟头和火柴杆等;严禁在林区、林缘开展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配合防火检查。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严禁墓区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增强意识,主动报告。如发现森林火情或隐患,请及时联系当地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拨打119报警,尽量说清起火地点,便于快速处置。

五、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扑救森林火灾,要高度重视人的安全。相关人员要加强对老、弱、病、残、孕、幼的监护,特别是对痴、呆、傻三类人员的管理,严禁组织无行为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居民朋友们,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护林防火,携起手来人人参与,为建设烟台市现代化滨海新区、助力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祝全区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烟台开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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