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加强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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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家校社协同联动的劳动教育模式,推动劳动教育落实落细,近日,潍坊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实施劳动教育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把握育人导向,努力实现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增强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实效。

  意见指出,要求我市中小学校结合不同阶段学生的劳动教育重点内容,精心设置清单内容,于4月底前制定校本劳动教育清单。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学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原则上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校外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初、高中阶段学校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由学校组织实施。中小学可每月设立一次劳动日,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加强实践场所保障,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劳动教育资源,每县市区至少规划一处综合型劳动教育基地;学校层面至少一校一基地(校内或校外均可),满足学校劳动课程开设需求。全市9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要在劳动教育课程开发和实施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县市区建立劳动教育专家团队(专班),开展劳动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加强对学校劳动教育的专业支持。学校加强课程、师资、时间、场地、经费“五保障”,制定实施方案,把劳动教育列入课程表,纳入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统筹推动实施。创新家庭协同支持机制,加强家长劳动教育引导。

  各县市区建立学校劳动教育清单备案机制、督导落实机制和展示交流机制,健全督导评价机制。学校将学生劳动教育学习和参加劳动实践课程成果展示的情况真实客观记入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责编: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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