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临时困难救助、低保、增设电梯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增加四项提取业务
··
30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个人网厅增加四项提取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办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减轻前台工作压力,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新增重大疾病提取等四项业务。
重大疾病提取
职工及配偶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含)以上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未被冻结的,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含)以上,申请人为父母、子女的,需到前台办理。
临时困难救助提取
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职工及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未被冻结的,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城市居民低保提取
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及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未被冻结的,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增设电梯提取
职工符合《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或所在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同类办法、规定,且在办法实施期内经有关部门审批增设电梯的,出资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未被冻结的,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有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不得提取情形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办理方式
通过电脑端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weifang.gov.cn/)点击“网上服务厅个人版”,通过“支付宝”手机APP实名刷脸认证等方式进入个人账户,办理以上业务,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正常登录,可能是您的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与公积金系统内登记信息不一致导致的。此情况下,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窗口进行核对变更。
办理时间
以上业务可以在除法定节假日内的任意时间提交申请,办理要件拍照上传,需要后台进行人工审批,如非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内办结。
其他说明
《通知》所述业务办理内容应当同时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和业务办理规则。
业务咨询电话:12345
《通知》自2021年3月3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