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宾馆消防设施无水!招远消防依法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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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招远市站前芙蓉宾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监督人员当场依法给予了临时查封,并责令单位进行整改。
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宾馆室内消火栓内无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无水,压力表显示压力均为零,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采取对该宾馆总配电箱断电后加贴封条和大门锁闭加贴封条的措施予以临时查封。
查封现场↓↓↓
监督人员当场对宾馆负责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告知,同时要求依法进行隐患整改,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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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招远 记者 丛晓娜
责任编辑: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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