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一纸全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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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我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为保障广大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依法有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01
这次换届怎么看?
从本届开始,村(社区)“两委”五年一换届、一换管五年。此次换届是开启“十四五”规划新征程,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一次关键换届。能否换出一个好班子,事关基层政权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也直接关系到全区党员群众的切身利益。
02
换届时间怎么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2021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6月底全部完成。
03
我们要选哪些人?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纪律作风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按照“政治可靠、真心为民、实干担当、公道正派、本领过硬”标准,选政治过硬、甘于吃亏、有真本事的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应保证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为村民服务。
04
高质量推进“一肩挑”
在本次村换届中,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全面推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05
“两委”班子怎么配?
合理确定“两委”班子职数、优化整体功能,整体达到“一肩挑”比例、交叉任职率、学历结构进一步提升,平均年龄下降的“三升一降”目标。推行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原则上每个“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初次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分别在50岁、45岁以下,保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0%左右;实行“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
06
哪些人不能选?
(一)不得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主要情形:(1)政治上的“两面人”,“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消极、应付或抵制的。(3)信仰宗教,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的;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宗族派性的。(4)在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或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5)上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被责令辞职或被免职的;上一届以来,被作为教育转化对象正在限期改正的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6)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7)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8)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9)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10)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调查的。(11)受过刑事处罚或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1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13)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不履行村(居)民义务,群众意见较大的。(14)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15)具有其它不得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情形的。
(二)不宜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主要情形:(1)政治上的“两面人”,“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不服从党组织领导的。(3)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的;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宗族派性的。(4)在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或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5)上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应当提出辞职、被罢免或职务终止的。(6)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7)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8)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9)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10)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调查的;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1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1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13)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不履行村(居)民义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14)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15)具有其它不宜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情形的。
各镇街道可细化“不得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不宜提名为村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情形,实行区、镇街道候选人资格联审,严格把好换届人选的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口碑关。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07
党员群众怎么做?
党员要珍惜民主权利,主动参与党组织换届选举,配合做好群众组织引领工作,对无故或未经批准不参加党组织选举大会,或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的党员,严肃批评,必要时实行集中教育。群众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未在名单公布后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的,视作同意或放弃选民登记。选民在投票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在选举日的5日前,以书面形式委托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位受委托人接受委托票不得超过2人。具备党组织任职条件的正式党员和具备村(居)民委员会任职条件的选民,特别是符合条件的35岁以下年轻人,应向镇街道换届工作指导组或村选举委员会自荐竞选“两委”成员。
08
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
各级基层组织、换届工作人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严格做到“十严禁”“十不准”“十条禁令”。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的,绝不姑息,坚决打击,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通过造谣、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的,以及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进行不实举报的,也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村(社区)“两委”换届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
来源 | 东港先锋在线
编辑 | 胖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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