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这4家单位被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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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四家食品经营单位因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被停业整顿21天。

为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不放松,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长效机制,近日,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启用淄博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的公告》,对张店城中沙波田食品店、张店区鑫鲁牛羊肉经营部、张店区存涛鲜牛羊肉经营部、张店区禹强牛羊肉经销部不使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不亮码销售的行为采取了停业整顿21天的紧急措施。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业户整改情况跟进监督检查,如果出现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依法予以严惩。

依据《关于启用淄博市进口冷链食品

集中监管专仓的公告》,

对于不执行张店区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者,

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义务的;

2.不配合集中监管专仓监管的;

3.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检测消毒的;

4.不使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的;

5.不如实向“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填报信息的;

6.不落实索证索票的;

7.不落实专区储存、专柜陈列、专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

8.不亮明“冷链三证”或“山东冷链追溯二维码”的;

9.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

省内相关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查验、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

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必须在销售专区明示“进口冷链食品”,公示各批次“食品溯源码”和“淄博市冷链食品追溯码”。对于不执行我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消费者,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购物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二是微信扫描进口冷冻食品的追溯二维码,关注“冷链三证”信息,切勿购买、食用来历不明、无“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三是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内容。‍如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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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店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小火柴

责任审核: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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