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拟禁止使用移动充电物品,网友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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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8日电 据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消息,日前,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征求《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称,乘客进站乘车禁止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3月26日起至4月1日,社会公众可提出宝贵意见。
来源: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乘车:(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二)自行车(已折叠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三)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四)充气气球,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五)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六)《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禁止及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规定的其他物品。
征求意见稿还列举了乘客进站乘车禁止十八种行为:(一)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二)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LCD屏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等系统设备等;(三)损坏、遮盖、移动安全警示、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以及安全防护、监测等设备;(四)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五)攀爬或者跨越列车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闸机等;擅自进入列车驾驶室、轨行区、高架和地面区间、地下区间隧道或者车站控制室、设备用房或者其他禁入区域;(六)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抛掷物品、放置障碍物;(七)穿戴涉邪、涉恐、涉黄、涉非法宗教宣传和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等明显标识标志;(八)擅自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拍摄影视作品或者派发物品、进行广告宣传、从事销售等非营运活动;(九)在车站或列车上滞留、乞讨、拾捡垃圾、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十)使用滑轮鞋、滑板、平衡车等进站、乘车;(十一)在运行的自动扶梯、电梯上嬉戏打闹、追逐、逆行、推挤;(十二)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十三)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刻画、涂写,擅自张贴、悬挂物品;(十四)在车站或列车上骑行平衡车、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等;(十五)在列车上进食(婴儿、病人除外);(十六)在车站或列车上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十七)在车站或列车上躺卧、踩踏座椅、一人同时占多个座位等;(十八)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公共场所设施容貌、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
来源:微博热搜
28日上午,#西安地铁拟禁止使用移动充电物品#登上微博热搜第六名,阅读量近8000万。
微博网友评论
有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考虑一下西安修建地铁的难度吧,一但地铁因为移动电源等列举的原因发生火灾事故时,如何灭火救助又成了一个艰难的选择。地下全都是文物,地铁已经是在文物之间穿行的了。”
微博网友评论
网友指出:“你的真实紧急充电需求几乎十分微小。为什么你偏偏需要在通勤时候充电,其实心理需求远大于实际需要。公共交通,安全第一。任何危害安全的行为都不被允许。”
网友还称:“广州地铁禁止带这个挺久的了,大家也没说什么啊。”
微博网友评论
此外,也有网友认为:“吸烟和打火机禁止我是支持的,但是充电宝根本没必要吧。”(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