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2021年一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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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全省降水较常年偏多,夏季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旱涝急转;7-9月,可能发生1-2次灾害性台风风暴潮过程,防汛形势复杂严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3月26日发布今年首个文件,要求抓紧落实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辖区内河道、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和城市内涝、山洪灾害、沿海风暴潮等洪灾风险区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的行政责任人,汛前在主流媒体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去年防汛救灾中的难点堵点和暴露出的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按照紧贴实际、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防台风等各类方案预案,配套编制简明工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处置流程,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单位要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城市、水利、公路、铁路、机场、电力、燃气、供水、工矿企业等专项防洪预案方案,编制完善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确保预案方案全覆盖。特别是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要明确防御重点、人员转移路线和责任人,配套制作发放明白卡,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提供有力指导。
凡是有防汛任务的单位都要开展防汛自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压实单位自查责任,从严从细,精准摸排,建立隐患排查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业进行检查,特别是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应急、能源、黄河河务、气象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认真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逐一研究对策措施,补足补齐工作短板。各级防指、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实现闭环管理。对重要风险隐患要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完成决不放过;对短期不能彻底整治的必须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坚决杜绝“带病入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备汛工作。突出抓好因洪涝灾害损毁的堤坝、涵闸、水库、泵站等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抓紧落实水毁工程修复方案,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汛前完成。重点加强病险水库、小水库、塘坝的安全管理,落实管护人员、监管责任、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措施等,强化巡查值守,确保度汛安全。全面清理河道、湖泊、沟渠内行洪阻水障碍物,及时疏浚河道、疏通管网,确保行洪畅通。要组织对防洪排涝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闸坝、启闭设备、排涝设施、电力设备、通信设施,特别是备用电源等进行全面检测调试,突出做好低洼易涝区、地下商场、下沉式立交桥、棚户区危房、地下公共空间等防洪排涝设施的全面排查,配足配齐机动排涝设备,落实备用设备,确保汛期使用正常。要着力完善沿海重要设施防风防潮防浪工程体系,进一步提高台风防御能力。在建涉水工程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确需跨汛施工的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应急抢险方案,确保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程安全。
尤其是去年汛情险情重、物资物料消耗大的地区,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统筹做好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切实保障防大汛、抢大险需求。要重点加强防洪排涝工程、交通干线、电力能源、供水输水、工矿企业等重点工程、重要区域的安全防范,配足抢险力量和物资,确保防洪安全。各专业储备库要做好物资储备更新、设备检测维护和应急调运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候发挥作用。各级防指要全面掌握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完善物资应急调用机制,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技术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设计和咨询单位以及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要加强对防汛抢险队伍训练、物资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的资金保障,为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探索创新防汛工作举措,巩固深化指挥调度、会商研判、联合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信息共享、物资调用、抢险救援、督导检查等联动协作机制,建立高效协同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行业要切实承担起各自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防汛抗旱整体合力。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海洋、黄河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会商研判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准确发布预警,强化信息共享,使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抢先准备、提前落实。水利、黄河河务部门要加强洪水调度管理,强化工程管理和巡查,做到险情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检查,细化重点部位防御方案,落实应急管理和抢险举措。自然资源部门要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防御工作。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设施防护和检修工作,确保汛期安全运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渔政渔港渔业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避风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汛期校园安全工作,大力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汛期暑期师生安全教育。应急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极端恶劣天气引发事故灾难。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涉水旅游项目的管理,制定台风、强降雨等天气应对方案,落实游客避险转移措施。各类工矿企业主管部门要督导企业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汛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度汛措施。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线路检查维修,制定应急方案和措施,确保关键时刻的通信、用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