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七中2021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招收4个班 共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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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曲顺 青岛报道

  3月25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局属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增加,局属学校自主招生规模扩大,24所学校面向四区、高新区共安排自主招生计划3351人,比2020年增加1045人。青岛十七中等学校制定的2021年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已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青岛十七中2021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内三区、崂山区和高新区招收 4 个班,共 200 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内三区、崂山区和高新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2.第二组合(地理、生物)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级;

  3.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合格;

  4.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 A 等;

  5.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定优秀。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 4 月 9 日(星期五)至 4 月 10 日(星期六)8:00 至 20:00 登 录 青 岛 教 育 政 务 网 ( 网 址 : 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 “便民服务系统”进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 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报名,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提交 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青岛市 2021 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材料提交

  考生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排列整理,并根据排序准备 一份材料目录,放在所有材料首页,装入档案袋中,并在 材料袋正面注明初中毕业学校和考生姓名。于 4 月 11 日(星期日)至 12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前将个人材料上交所在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统一于 4 月 12 日(星期一)14:30送至青岛艺术学校(李沧区九水路 176 号)。不接受考生个人提报。

  1.《青岛市 2021 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2.《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青岛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3.初中阶段发展标志性成果证书的复印件和A4 纸打印汇总目录表(包括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成果及等级)。

  (三)资格审查

  4 月 13 日(星期二)至 14 日(星期三),青岛十七中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向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反馈,资格 审查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青岛十七中自招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 4 月 15 日(星期四)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下登录青岛十七中网站(www.qd17.qdedu.net)打印自 主招生测试通知单。

  四、综合测试

  1.笔试。4 月 17 日(星期六)上午。

  科目:物理(8:00—9:30,满分 120 分)、化学(10:00—11:30,满分 120 分)。

  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 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的学 科特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青岛十七中自主招生计划的 1:1.4 确定面试名单,当天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4 月 18 日(星期日)上午。主要考查考生的信息搜集处理、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面试成绩分为 A、B、C 三个等级,分别赋分 30、28、26 分。

  五、资格确认和公示

  1.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青岛十七中自主招生计划的 1:1.2 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且考生总数超出比例范围,则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物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物理成绩相同,则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

  2.4 月 19 日(星期一)至 21 日(星期三)公示获得青岛十七中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青岛十七中网 站(www.qd17.qdedu.net)查询个人成绩。

  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六、录取程序

  取得青岛十七中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一组合(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语数英成绩+政策性加分)达到青岛十七中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局属普高一段线”),即被青岛十七中录取。若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相同且考生总数超出青岛十七中招生计划,则按英语、数学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英语、数学总成绩相同, 则按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被青岛十七中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七、日程安排

  八、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 员由校级干部、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并遵守保密、公示、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公示形式

  自主招生资格名单通过青岛十七中校园网、官方微信、 橱窗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86671368、86671366、86671352、86671361、86671360

  监督电话:86671368

  学校网站:www.qd17.qdedu.net

  九、本方案由青岛十七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2021 年 3 月

责编: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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