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远程跟踪”——不问距离 只为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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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汉市检察院将承担跟踪监督的责任,广汉市社工组织将全程跟踪帮教、评估,同时督促王某某的母亲接受亲职教育。”近日,对嫌疑人王某某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亲职教育暨远程跟踪协议签订仪式在郓城县检察院智慧检务中心举办。

这是一次建立“远程跟踪机制”的探索

这是一次跨越万水千山的握手

这是一次“只为归期”的协同努力

第四期“我为群众办实事”

聚焦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

用检察温情拯救迷途少年

案情回顾

郓城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开设赌场案时发现,王某某是未成年人,是非辨别能力较弱,在他人的高薪诱骗下,进入境外赌博网站,为网站提供发展会员服务。犯罪后,王某某积极退赃,主动通过成人高考提升个人文化素质,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经过综合评价,该院决定对王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给这个迷途少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可是,王某某与法定代理人常住地在四川省广汉市,王某某也已在当地某公司务工,如果要求王某某暂时迁居郓城县进行监督考察,将对王某某个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生活、务工带来严重影响。为减轻王某某的诉累,保证帮教效果,该院在与四川省广汉市检察院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帮教方案,委托四川省广汉市检察院对王某某就近开展帮教。

不起诉宣告训诫、亲职教育暨远程跟踪协议签订

仪式上,王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侦查人员、社区代表、法律援助律师、家庭教育师等到场。同时,连线四川省广汉市检察院远程参与宣告训诫,签订四方帮教协议以及强制亲职教育协议。

在宣告仪式的现场,承办检察官对王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告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对引用条文进行深入解读,提升王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法治意识。家庭教育师根据社会调查报告中,王某某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制作了“锻造孩子成长、成才金钥匙”的主题亲职教育。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表示,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意识到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自己缺位严重,愿意接受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和孩子共同改变、共同提升、共同成长。

宣告训诫、亲职教育结束后,郓城县检察院与四川省广汉市检察院通过云端签署协议。协议根据王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跟踪方案,创新性的制定了弹性评估条款,为王某某畅通回归渠道。

经过这一次远程跟踪探索,郓城县检察院将从个案出发,逐步探索全新的工作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总结,在总结中不断完善,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文字:汤静、张晓航

编辑:吴宝杰

审核:张玉霞、晁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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