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泰岱•艺苑——泰安市美术家系列推介展征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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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术引领艺术  以服务满足需求

泰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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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苑

美术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窗口,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泰安市美术馆肩负着展览、收藏、研究、公共教育、文化交流等业务职能,不仅承担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大众审美素养的重要使命,在繁荣和发展泰安市美术创作方面也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

为了充分展现泰安画家多元并存的创作风貌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推动我市美术创作水平再上新台阶,泰安市美术馆推出展览服务品牌“泰岱·艺苑——泰安市美术家系列推介展”,旨在通过美术馆自身的力量,搭建交流平台,以展览呈现、学术研讨等方式多方位展现艺术家的创作面貌和艺术追求,凝聚创作力量,搭建起业内专家、名师与艺术爱好者之间的桥梁,推动泰安市美术事业更上一层楼。

泰安市美术馆

展览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展览方式

定期推介国画家、油画家、水彩画家、书法家、版画家、漆画家、综合材料等各类艺术家。每年共计8名,每人展期为一个月。(艺术家为泰安市区域内,年度艺术家人数及艺术种类可适当调整。)

展览地点:泰安市美术馆一楼展厅玻璃展柜内

展览时间:一个月

二、投稿须知

1.美术馆为每位作者免费提供展览场地,室内外展览海报、导览牌等由泰安市美术馆负责设计、制作、安装,免费提供展览开幕所需LED背景屏及音响等设备及相关服务。展览期间,市美术馆官方微信平台及合作媒体将对展览进行免费预告、推广和宣传。

2.展览作品需作者自行装裱、运输至美术馆。装裱后作品高度在1.8米以内为宜。

3.展览开幕前10天将作者生活照、个人艺术简介、代表作品图片10幅(作品图片为5M以内高清图,备注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发送至泰安市美术馆邮箱(tshy789@163.com)。

4.展览开幕前20天签订展览协议。

三、展览收藏

展览结束后,艺术家们须提供展览中的作品一件,协议商定后由美术馆永久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具体要求为:国画展览作品一幅;油画水彩画展览作品一幅;书法、版画展览作品二幅;漆画、综合材料展览作品一幅。鼓励参展作者义务为泰安市美术馆的公教活动及艺术培训提供支持。

有意愿参与者请与泰安市美术馆展览培训部联系。

联系人:      陈海东  139538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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