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频发高楼坠物伤人事故 住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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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庄滨滨 上海报道

  3月22日,上海西凌新邨小区一高楼外立面发生脱落,致1人死亡;3月23日,上海长宁区一大楼部分外墙瓷砖突然脱落,砖块落地后,碎片飞溅致1人受伤……近期,上海发生多起高楼坠物伤人事故,引发关注。为此,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3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抓好隐患整治。其中明确提出,高坠隐患房屋要建立“一楼一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排除房屋安全隐患。

  《通知》指出,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业主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重点对房屋建筑外墙以及装饰物、外挂物等附属设施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关管理单位、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执行机构要落实安全检查、日常巡查工作,对难以判断和原因不明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委托专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

  对存在高坠隐患的房屋,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向业主委员会和属地街镇房管机构、区房屋管理部门报告。属于业主自用部位或者自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业主。

  《通知》明确,对于已发生过高坠的房屋以及前期排查或社会、市民反映的高坠隐患房屋,要建立“一楼一档”,房屋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和业主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排除房屋安全隐患;一时不能处理的,要采取设立围栏、警戒线,搭设防护网或防护棚等措施控制险情,同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处置的方法和时间节点。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实现动态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逐步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

  此外,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坚持源头管控,进一步聚焦在建房屋建筑工地,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加大对建筑装饰物、外挂物施工质量检查力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过程监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的检验检测,加强安全隐患的源头控制。

责编:王乐双
审签: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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