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公安快速查处一起以访施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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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海报)

2021年3月23日上午,中金亿信投资人王某希以索要投资款为由,与其他多名投资人在莱州市人民政府门前非法聚集。期间王某希采用带领投资人呼喊口号、不听劝阻长时间滞留等方式制造影响,导致周边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被公安机关当场强制带离。经查,2021年1月26日上午,王某希以同样方式制造影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23日王某希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 方 提 醒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公民要正确行使信访权利,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为达个人目的 ,不择手段闹访缠访”等非法上访行为,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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