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只有责任人没有旁观者 ——三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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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也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文明城市创建重在细节、贵在细节、难在细节,必须从细节入手,着力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全民创建主体意识,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文明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众志成城的“大考”,创城过程中,只有责任人没有旁观者。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为了拿奖牌、争荣誉,更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正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因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某个部门、某个群体的事,而是生活在这座城市每个人的热切期待,也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没有看客,人人都是责任人、都是参与者,需要最大程度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勿以恶小而为之。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文明不文明,小事见分明。看似小事,实则体现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反映一座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文明进步取决于我们的一言一行。作为普通市民,要从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的细节做起,向陈规陋习说不,跟不文明行为告别,以实际行动大力倡导、认真践行《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文明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文明行为践行于日常生活的细节。

再小的不文明行为都是城市的一滴尘埃,再小的善举也是城市的一缕阳光。每位市民都应向道德高标准看齐,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告别不文明行为,用凡人善举传递城市正能量。

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城市的主人,创城离不开每个人的付出和努力。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闯灯逆行、不说脏话、不车窗抛物……时时检点自己的细小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要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行动起来,通过创建活动激发市民群众对城市的热爱,自觉告别不良习惯,以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不乱扔垃圾、不违章停车等体现自身素养,以无私奉献、助人为乐、敬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彰显社会风尚。让每个人都把创建当成一份光荣的责任,保持创建工作“不降温”、创建活动“不断线”。

良好的道德风尚,是一座城市的无形资产、价值品牌和精神坐标。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没有市民整体素质的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就无从谈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道德素质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之举。需要常抓不懈,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把文明的各个细节践行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推动城市文明水平提升不停步。

细节彰显品德,文明蕴于点滴。创城人人都应是主角,人人都要树立主人翁思想,为城市的文明添砖加瓦。实现创城目标,需要每一位市民的智慧力量,更需要大家凝心聚力参与其中,人人争当创建文明标兵,齐心协力按下创建工作的冲刺 “快进键”,让文明之光闪耀创城之路。

来源:菏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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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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