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烟台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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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心里,
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烟台法院自觉践行司法便民利民宗旨,
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
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民忧、化民愁,
确保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果。
开发区法院
“感谢法官帮我们挽回损失,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暖。”3月23日,市民李女士专程赶到开发区法院,亲手将一面写有“人民公仆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民事审判庭的李法官团队的手上。
2013年5月27日,原告烟台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烟台某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履行了相关施工义务,总体工程已于2014年7月投入使用。2013年5月至2018年3月间。被告分多次共计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42万余元,但余款267万余元却始终未予支付。
后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无奈之下,2020年5月13日,原告将被告诉至开发区法院。
该案立案后,经原告申请,开发区法院迅速对被告进行调查,随即查封了被告名下银行账户200万元存款。为尽早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后,又多次到双方公司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1月20日,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1年9月21日前分三次将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全部结清。
目前,被告已按期支付约定款项,原被告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蓬莱区法院
近日,蓬莱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培祥到京蓬社区协助社区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该纠纷中被赡养人育有两个儿子,儿子均已成家,被赡养人现年已80岁,因年迈体衰,需要两个儿子进行赡养,但两个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助理了解情况后,耐心细致的对其进行协调、沟通,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介绍了相关案例,阐述了法院对赡养纠纷的处理原则以及案件如果诉经法院需要经过的程序等等,最终当事人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
为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近日,蓬莱区法院组织多名干警到帮扶村北沟镇高里夼村打扫卫生,清洁街道,清理生活垃圾。干警到达帮扶村后,积极配合村两委对村内街道进行清扫,清除了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的杂草、垃圾等。
3月初,市民李女士在北沟镇下朱潘村266国道突遇车辆爆胎,正在焦急万分时,被法警大队派驻北沟法庭辅警姜嘉伟发现,经过询问后,姜嘉伟帮助李女士更换了汽车轮胎。李女士对姜嘉伟表示由衷的感谢,并送去了表扬信一封。
莱州法院
近日,莱州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组织干警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干警们购买了米、面、牛奶等慰问品送到帮扶对象家中,帮助帮扶对象打扫卫生、干农活,并与帮扶对象一对一促膝长谈,详细地了解他们的身体情况、家庭收入、生产生活等情况,从危房改造、子女教育等方面耐心解答了帮扶对象提出的问题,为他们详细讲解了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为他们排忧抒难。
综合自:开发区法院、蓬莱区法院、莱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