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用药需求!淄博开展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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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联合区县医保分局组成市、县两级检查组,

对全市8家定点特药零售药店

进行现场检查!

要求定点特药药店畅通进货渠道,

及时合理配备国家谈判药品,

切实满足参保人的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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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人,买“救命药”不再愁!27种特殊药品可“双渠道”购买!

2020版国家医疗保险目录实施以来,结合淄博市实际,根据不同的药品种类,确定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5%、10%、20%、30%,参保人首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3月2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新增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渠道购药模式药品名单的通知》(淄医保字〔2021〕16号)文件,对部分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特药零售药店“双渠道”购药模式管理,进一步增加参保患者购药渠道。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购药需求,3月20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区县医保分局组成市、县两级检查组,对全市8家定点特药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3月1日新增国家谈判药品中价格昂贵的伏诺拉生、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等27个药品的库存数量、备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要求定点特药药店按照一定比例做好药品储备工作,畅通进货渠道,及时合理配备国家谈判药品,确保数量充足,切实满足参保人的用药需求。

后期,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将定期监测统计谈判药品的配备、使用和库存情况,加强对特药定点药店的监督,让参保患者用药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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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医疗保障  

责任编辑:李冠群

编审:牛长辉 董利平

监制:邢军

微信公众号:淄博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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