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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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的通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具体有哪些内容?随小编一起看↓↓↓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集中用餐陪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饭菜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让学生“吃饱、吃好、吃出营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保障,是服务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市教育系统共同的责任。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提升饭菜质量的有效手段。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扎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压实校(园)长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通过实际行动和务实举措,将集中用餐陪餐工作办成“民生工程”“暖心工程”“放心工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校长陪餐制

1.规范完善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全市提供集中用餐的学校要健全完善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要制定具体的陪餐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陪餐人员、陪餐方式、应尽职责和风险控制等内容。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校(园)长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每周至少一次到学校食堂与学生一起就餐,校级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按照值班安排落实好“每餐陪餐”,要统一制定完整的《学校陪餐人员安排表》,提前一周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等醒目位置公布。如临时因事不能陪餐的,要安排其他领导陪餐,保证每餐有一名校(园)级领导陪餐。

2.严格落实陪餐人员管理服务职责。陪餐人员在食堂或者班级教室与学生一起用餐,要做到“同餐同菜同价”;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提前到食堂对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饭菜外观、口味、质量、价格,以及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价;要注重听取学生,特别是毕业年级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的意见建议,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陪餐记录表》,跟进指导食堂改进工作、提高饭菜和服务质量,让学生吃饱、吃好。同时,各学校要将陪餐作为走进学生,增进师生感情、以身示教的重要手段,通过陪餐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陪厚信任、厚植责任。

3.探索推行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拓展集中用餐陪餐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学生同餐制度、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家长、教师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三、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立即整改。对陪餐制度落实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食堂管理混乱而发生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各区县和学校要及时总结推广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好的经验、做法,选树典型,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丨任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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